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
??发布日期: 2024-02-08?

春节临近,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,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,营造平安、健康、祥和的节日氛围,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。

选购食品时,应选择证照齐全、管理规范的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者,仔细查看食品包装及标签标识,不购买外包装有破损、“三无”食品、过期食品;购买现场加工售卖的食品应即买即食;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适量;购买生鲜食品应确保新鲜;购买食品时应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。

外出聚餐应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整洁、实施“明厨亮灶”的餐饮服务单位;应尽量保证食物多样化,注意膳食平衡;慎饮或不饮用无标签标识、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、来历不明的泡制酒;应坚持“光盘”行动,防止餐饮浪费,主动使用“公勺公筷”,自觉践行文明聚餐新“食”尚。

网络订餐应选择配送距离较近、公示证照信息齐全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;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外包装和食品质量,及时食用;需要进行二次加工,应充分加热,保证熟透后再食用;谨慎网购散装或自制食品等来源信息不明确的食品。

居家饮食厨具和餐具等应做好清洁,做到生熟分开;采购的新鲜原材料,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;季豆、扁豆等豆荚类食品应先过沸水再煸炒,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应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;不进食生的或未煮熟的海鲜、水产品,慎食生腌制品。

消费者在饮食消费过程中,若出现呕吐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。如发生消费纠纷,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相关购买凭证等有关证据,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。